作者:张雯婷律师发布日期:2024-03-26 所属分类: 合同债务 阅读量:17
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需以实际交付为准,只有当贷款人将款项交付给借款人时,该合同才正式生效。因此,对于自然人间的借贷行为,贷款人无需严格按照预定的日期和金额向借款人提供借款。然而,一旦合同生效,贷款人和借款人都需严格遵守合同规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
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注:对本站有任何建议或者有法律咨询的公众均可致电:185 0298 1693
上一篇:赠与的合同能随意撤销吗?
下一篇:借款合同中,“砍头息”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