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雯婷律师发布日期:2024-03-23 所属分类: 合同债务 阅读量:43
分包,即将部分工作由总承包人或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转交给第三方执行。这种分包形式存在合法与非法之分。若要实现合法分包,则需满足以下条件:
首先,除了总承包合同中已明确约定的分包内容外,其他分包都需获得发包人的批准。
其次,承包人不能随意将工程交给不具备相应专业资质的单位。再者,分包只能进行一次,禁止分包单位再将工程进行二次分包。
最后,被分包的工程不能涉及主体结构,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亲自完成。在合法的分包情境下,为了保障项目的质量,第三方需与其上级承包人共同对发包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
第七百九十一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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