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雯婷律师发布日期:2024-01-16 所属分类: 合同债务 阅读量: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有关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所以口头合同受法律保护。
参考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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