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合同债务

合同中部分重要条款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怎么办?

作者:张雯婷律师发布日期:2024-01-17 所属分类: 合同债务 阅读量:23

合同生效后,若合同中关于质量、价款、报酬、履行地点等没有约定的,可以协议补充,若不能补充的,可以根据合同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

若仍无法确定的,质量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若无,则按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若无,则按行业标准;若都无,则按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价款或报酬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适用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履行地点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履行期限不确定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

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方式履行。

履行费用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有债权人负担。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五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免责声明:本文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相关裁判文书整合,仅代表个人观点,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时效性不作任何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若有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文章中若涉及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请以最新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为准。

注:对本站有任何建议或者有法律咨询的公众均可致电:185 0298 1693

法律名词标签: 合同债务合同纠纷
X

截屏,微信识别二维码

微信号:18502981693

(点击微信号复制,添加好友)

  打开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