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雯婷律师发布日期:2024-03-09 所属分类: 劳动工伤 阅读量:17
律师解答:
根据相关规定,非因员工原因,用人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员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员工提供的劳动,按双方新的约定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如果没有提供劳动的员工,用人单位可以支付其生活费。
实践中关于一个工资支付周期认定有所不同,有的地区认为用人单位的计薪周期即为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有的地区认为用人单位停工停产的第一个月即为一个工资支付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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