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雯婷律师发布日期:2024-04-05 所属分类: 劳动工伤 阅读量:20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我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适用《劳动合同法》。
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包括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合伙合作律师事务所等组织。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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