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雯婷律师发布日期:2024-03-16 所属分类: 劳动工伤 阅读量:19
律师解答:
缴纳社保是员工和公司的法定义务,不能以任何形式予以规避,如果公司被裁定要求为员工补缴社保的,此时若公司事后履行了补缴社保的义务的,员工应返还用人单位已支付的社保现金补贴。
注:对本站有任何建议或者有法律咨询的公众均可致电:185 0298 1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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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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