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雯婷律师发布日期:2024-03-20 所属分类: 合同债务 阅读量:16
对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只要没有约定利息或者约定不明,通常认为是没有利息,出借人只能自认倒霉,无法主张期内利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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