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雯婷律师发布日期:2024-01-24 所属分类: 合同债务 阅读量:23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主张抵消;
债务人的债权与转让的债权时基于一个合同产生的,债务人可以主张抵消。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一)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
(二)债务人的债权与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一合同产生。
注:对本站有任何建议或者有法律咨询的公众均可致电:185 0298 1693
上一篇:债权转让需通知债务人吗?
下一篇:根据民法典规定,什么是债务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