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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债权概述

作者:张雯婷律师发布日期:2024-01-09 所属分类: 合同债务 阅读量:28

1、合同债权是请求权


合同关系是一种具体的法律关系。在债务人支付之前,债权人不能直接控制支付对象,也不能直接控制债务人的支付行为,更不用说直接控制债务人的个人了,只能要求债务人实现自己的目的。从这个角度来看,合同债权是请求权。但是,合同债权和请求权并不是同一个概念,因为从请求权的角度来看,除了合同债权的请求权外,还有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无理由管理请求权、侵权赔偿损失请求权、物质请求权、人格权请求权等;从合同债权本身的角度来看,除了请求权外,还有选择、处罚和终止的权利。


2.合同债权应当支付受理权


权利的基本思想是在法律上将某种利益归属于某人。合同债权的本质是有效地接受债务人的支付,并将支付归属于债权人。


3、合同债权是相对权


合同关系是相对的,合同债权人只能向合同债务人要求付款,无权向一般非特定人要求付款。但相对原则在现代民法典上取得了突破,如在第三人履行的合同中,合同债权人有权要求第三人支付;租赁权是物权的,绝对的;期房债权因登记备案而具有绝对效力。


4、合同债权是平等的


合同债权是相对的,不是排他性的,所以同一对象可以建立多个合同债权,无论发生什么,都以同样的地位共存。当债务人的财产被法院按照诉讼程序强制执行,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时,应当按照债务人的总财产金额在几个债权人之间按照每个债权金额的比例分配。但租赁权因其物权化而优先,期房债权因其登记备案而优先。


5、合同债权具有要求、执行、依法自力更生、处罚和保持的权利


所谓请求力,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违约时,必须向法院申请履行的效力。所谓执行力,是指债权人根据其付款诉讼取得确定判决后,必须要求法院强制执行债务人的效力。所谓依法自力更生,是指债权人在合同债权受到侵害或者妨碍、紧急且不能及时请求国家机关救济的情况下,自行救助、约束债务人、扣押财产的效力。所谓处罚权,是指决定债权命运的效力,如抵消、免除、债权转让和设定债权质权。所谓保持力,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自动或者被法律强制支付时,必须保持支付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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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名词标签: 合同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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