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雯婷律师发布日期:2024-03-11 所属分类: 合同债务 阅读量:16
律师解答:
在某些情况下,法律或实际情况可能使得某项义务无法履行。法律上的不能履行是指尽管债务人具备履行能力甚至意愿,但债务的履行却不被法律所认可,如合同无效或未成立。这种情况下,尽管债务人有意履行,但法律上的障碍使得履行变得不可能。
而事实上的不能履行多因现实原因所致,例如合同标的物遭受毁损或灭失。想象一下,如果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房屋不幸遭遇火灾被烧毁,那么这份合同就无法继续执行了。
此外,当债务的性质使其不适合强制履行,或者履行成本过高时,也会导致无法履行的情况。例如,涉及人身性质的债务,如演出合同,一旦表演者因健康原因无法履行,此时强制他人代替履行便失去了意义。同样,当履行费用过高时,为了避免社会资源的浪费,法律允许违约方通过赔偿损失来替代实际履行合同义务。
还有一种情况是,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提出履行要求。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合理期限的确定并非一成不变,法院会综合考虑合同中的履行期限约定、合同性质及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等因素。这一规定旨在鼓励债权人积极行使权利,从而提高纠纷处理的效率。
参考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
第五百八十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
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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