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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借条,能否认定借贷关系存在?

作者:张雯婷律师发布日期:2024-04-05 所属分类: 合同债务 阅读量:17

        如果借款人抗辩未收到借款,出借人需要进一步举证借款已实际支付,是否中间催要过借款等;

        法院在审理时一般会结合借贷发生的原因、时间、以及款项来源、交付借款的方式,双方的经济水平等来综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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