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雯婷律师发布日期:2024-04-02 所属分类: 合同债务 阅读量:36
分包是指总承包商、勘察承包商、设计承包商、施工承包商承包施工工程后,将其承包的部分工程或部分工程承包给其他承包商,并与其签订合同项下的分包合同。总承包商、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商在分包合同中成为分包合同的发包人。
总承包人、勘察承包人、设计承包人、施工承包人分包建设工程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①总承包商、勘察承包商、设计承包商、施工承包商只能将部分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商,禁止承包商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②分包必须经发包人同意。经发包人同意,总承包人、勘察承包人、设计承包人、施工承包人可以将其承包的部分工作移交给第三方。第三人应当与总承包人、勘察承包人、设计承包人、施工承包人对其完成的工作结果承担连带责任。
③禁止分包商重新分包承包的工程。
④承包商必须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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