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雯婷律师发布日期:2024-02-29 所属分类: 劳动工伤 阅读量:20
律师解答:
某段时间,“996”的工作时间名词风靡网络,到底用人单位能否直接调整员工的工作时间呢?
一般情况下,如果公司实行的标准工时制,不能随意调整员工工作时间,如果公司确实因为业务发展,需要调整员工的工作时间为弹性工作时间,则需提前与员工协商沟通并告知,且不能损害员工的实质性权益。
注:对本站有任何建议或者有法律咨询的公众均可致电:185 0298 1693
上一篇:用人单位在合同中已固定加班费金额,是否还需额外支付加班费?
下一篇:用人单位调岗后,员工拒不到岗,属于旷工吗?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劳动者被采取强制措施,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劳动合同法适用哪些单位?
单位变更工作地点,劳动者能否“被迫离职”呢?
回到首页
联系电话
添加微信
律师简介
截屏,微信识别二维码
微信号:18502981693
(点击微信号复制,添加好友)
打开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