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雯婷律师发布日期:2024-02-01 所属分类: 劳动工伤 阅读量:20
律师解答:
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报酬;
休息日安排工作不能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报酬;
法定节假日安排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报酬。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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