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雯婷律师发布日期:2024-01-29 所属分类: 劳动工伤 阅读量:16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约定工作内容,劳动期限,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纪律,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等。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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