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雯婷律师发布日期:2024-03-14 所属分类: 合同债务 阅读量:22
在面临不可抗力导致的违约情况,希望免除自身责任时,务必迅速行动,完成通知与举证的任务。一旦确认因不可抗力因素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必须立刻将情况告知对方,确保对方有足够的时间采取相应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潜在损失。为了证明您已尽到通知义务,当事人可以通过快递、电子邮件、传真等渠道留下通知的证据。然而,若某一方在通知义务上疏忽大意,导致另一方遭受损失,那么该方仍需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害赔偿责任。
参考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
第五百九十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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