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合同债务

违约责任中损害赔偿的范围

作者:张雯婷律师发布日期:2024-01-30 所属分类: 合同债务 阅读量:24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数额应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免责声明:本文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相关裁判文书整合,仅代表个人观点,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时效性不作任何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若有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文章中若涉及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请以最新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为准。

注:对本站有任何建议或者有法律咨询的公众均可致电:185 0298 1693

法律名词标签: 合同债务合同纠纷
X

截屏,微信识别二维码

微信号:18502981693

(点击微信号复制,添加好友)

  打开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