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雯婷律师发布日期:2024-01-18 所属分类: 合同债务 阅读量:18
情势变更是指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合同继续履行会对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变更或解除合同。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三条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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