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合同债务

承揽的工作可以交由第三人完成完成吗?

作者:张雯婷律师发布日期:2024-03-31 所属分类: 合同债务 阅读量:20

经过承揽人获得定作人的许可后,他们有权将主要的承揽工作交由第三方完成,同时,他们必须为第三方完成的工作结果向定作人承担责任。但请注意,如果承揽合同明确规定承揽人必须亲自执行工作,那么他们在未得到定作人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主要工作部分转交给第三方。若承揽人擅自这样做,将被视为严重违约,定作人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可以要求承揽人对第三方完成的工作结果负责,甚至有权通知承揽人解除合同

在承揽工作中,辅助工作对整体工作质量的影响较小,因此承揽人在未获得定作人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将辅助工作交由第三方完成。这是承揽工作常见的交易习惯,但承揽人仍应对第三方完成的工作结果向定作人负责。

参考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

第七百七十二条 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免责声明:本文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相关裁判文书整合,仅代表个人观点,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时效性不作任何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若有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文章中若涉及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请以最新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为准。

注:对本站有任何建议或者有法律咨询的公众均可致电:185 0298 1693

法律名词标签: 合同纠纷
X

截屏,微信识别二维码

微信号:18502981693

(点击微信号复制,添加好友)

  打开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