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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能否裁员?

作者:张雯婷律师发布日期:2024-01-30 所属分类: 劳动工伤 阅读量:20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按本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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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名词标签: 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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