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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转账能否认定为借贷关系?

作者:张雯婷律师发布日期:2024-03-13 所属分类: 合同债务 阅读量:19

        案情简:张某在外务工,经搜索添加王某微信,多次聊天后熟识,双方言语亲昵,经常有转账往来。后张某经济困难,欲要回转账款项。

       张某与王某之间是否存在借贷关系?

       民间借贷属于实践性合同,需要借款人和贷款人之间存在借贷的合意,且贷款人实际向借款人支付了借款。上述案例中,张某未能举证王某出具的借条、欠条等债权凭证,且双方言语亲昵,转账时缺乏借贷合意,难以判断是赠与还是借贷目的。

      

       律师说法:关于民间借贷案件审理,随着科技发展,社会变化,对法官审理此类案件要求更高,要求审查:借贷发生的原因、借贷双方的关系、有无借贷合意、借款支付、当事人经济状况、交易习惯等等综合认定。

       1.基于恋人之间“520、1314”表达爱意的转账,若无其他证据的情况下,一般会被认定为无偿赠与。

       2.通过微信转账的借款,若无借条等债权凭证,则应该从微信聊天记录记载的信息判断是否存在借贷关系合意,若小额转账未超过日常生活所需,又无其他证据的,一般不宜认定为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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