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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内,承租人可以将租赁物转租吗?

作者:张雯婷律师发布日期:2024-03-03 所属分类: 合同债务 阅读量:18

律师解答: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转租后,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如果第三人在租赁期间造成租赁物损毁的,承租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转租期限超过原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超过部分对出租人不产生约束力。

      若承租人未经同意转租的,出租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但出租人知道且6个月内未提异议的,视为同意转租。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八条

       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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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名词标签: 合同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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