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雯婷律师发布日期:2024-02-04 所属分类: 合同债务 阅读量:23
律师解答:
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保证第三人对该标的物不享有任何权利的义务,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第三人对买卖的标的物享有权利的,出卖人不承担前条规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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