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雯婷律师发布日期:2024-02-23 所属分类: 劳动工伤 阅读量:16
律师解答: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一)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二) 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三) 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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