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雯婷律师发布日期:2024-02-22 所属分类: 劳动工伤 阅读量:17
律师解答: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对孕期女职工降低工资、解除劳动或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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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劳动者被采取强制措施,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劳动合同法适用哪些单位?
单位变更工作地点,劳动者能否“被迫离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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