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雯婷律师发布日期:2024-01-31 所属分类: 劳动工伤 阅读量:1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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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劳动者被采取强制措施,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劳动合同法适用哪些单位?
单位变更工作地点,劳动者能否“被迫离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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