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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途中受伤是否算作工伤,用人单位给赔偿吗?

作者:张雯婷律师发布日期:2024-01-11 所属分类: 劳动工伤 阅读量:18

单位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受伤是否算作工伤,需根据具体情况深入分析。若员工在上下班途中遭遇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则被视为工伤。此时,用人单位需承担相应的工伤赔偿责任。反之,若事故不属于工伤范畴,用人单位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在认定上下班途中工伤的条件时,我们需考虑以下几点:

一是事故须发生在上下班规定时间内;

二是事故须发生在上下班的必经线路上;

三是事故须为因机动车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四是本人须对事故负次要责任或无责任。


参考法条: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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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名词标签: 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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