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雯婷律师发布日期:2024-01-30 所属分类: 人身损害 阅读量:15
若遗失、抛弃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承担侵权责任。
所有人将高度危险物交给他人保管的,由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有过错,一并承担连带责任。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四十一条
遗失、抛弃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将高度危险物交由他人管理的,由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有过错的,与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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