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雯婷律师发布日期:2024-01-26 所属分类: 人身损害 阅读量:16
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逃逸的,事故车辆若有交强险,则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机动车不明、或未参与交强险或已经超过交强险限额的,需支付抢救费用可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
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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