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雯婷律师发布日期:2024-03-28 所属分类: 人身损害 阅读量:16
若车辆未依法购买交强险,并在事故中造成损害,受害者有权要求车辆的所有者或管理者在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内承担其全部损失的赔偿责任。此外,若事故的肇事者并非交强险的投保人,受害者同样有权要求肇事者及投保人共同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内,对其在事故中产生的所有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样可进一步确保受害者获得充分的赔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不是同一人,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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