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人身损害

无偿搭载他人,出了事故还要赔?

作者:张雯婷律师发布日期:2024-03-12 所属分类: 人身损害 阅读量:16

律师解答:

      搭顺风车想必是大家日常出行都会遇到的情况,多是因为双方关系比较好,车主出于好意无偿让好友搭乘自己的车辆,这并非出于经济利益的追求,而是一种善意的友好互助的行为。

       如果不幸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搭乘人受伤,属于机动车这一方责任的,谁来赔偿呢?

      此时车主与无偿搭乘者之间并没有形成运输合同关系,而仅是好意同乘,这并不能视为车主的违约行为。因此,搭乘者无法追究车主的违约责任。然而,搭乘者可以主张车主的肇事行为侵犯了自己的权益,并寻求侵权损害的赔偿。

      但是为了弘扬好意同乘这种友好互助的行为,为了规避驾驶者的不当操作行为,民法典减轻了车主的赔偿责任,但如果车主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时,应当负全部的赔偿责任。

     提醒各位,虽然法律明文规定可以减轻车主的赔偿责任,但注意一旦搭载他人,就要注意行驶安全,务必将他人安全送至目的地。


参考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 

      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免责声明:本文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相关裁判文书整合,仅代表个人观点,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时效性不作任何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若有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文章中若涉及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请以最新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为准。

注:对本站有任何建议或者有法律咨询的公众均可致电:185 0298 1693

法律名词标签:
X

截屏,微信识别二维码

微信号:18502981693

(点击微信号复制,添加好友)

  打开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