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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流通后,发现产品有缺陷,生产者应怎么办?

作者:张雯婷律师发布日期:2024-01-24 所属分类: 人身损害 阅读量:17

      在产品投入流通后,若发现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和销售者应及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等补救措施,未及时补救造成损失扩大的,对损害扩大部分承担侵权责任。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六条

     产品投入流通后发现存在缺陷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及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等补救措施;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补救措施不力造成损害扩大的,对扩大的损害也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据前款规定采取召回措施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负担被侵权人因此支出的必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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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名词标签: 人身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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