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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但未过户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谁承担责任?

作者:张雯婷律师发布日期:2024-01-24 所属分类: 人身损害 阅读量:17

       若双方之间已就车辆买卖转让达成一致意见,并已经实际交付,但未过户,发生交通事故的,属于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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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名词标签: 人身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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