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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受到损害如何追责?

作者:张雯婷律师发布日期:2024-01-19 所属分类: 人身损害 阅读量:18

律师回答: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

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 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活动组织者的责任适用本法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至第一千二百零一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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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名词标签: 人身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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