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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被撤销监护人资格,还有必要支付抚养费吗?

作者:张雯婷律师发布日期:2024-03-19 所属分类: 普法宣传 阅读量:18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养育、教育和庇护的职责,而成年子女对父母则负有赡养和保护的责任。因此,父母必须为未成年子女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包括哺乳、喂养、养育,以及承担他们的生活、教育和活动费用,同时还要给予他们精神上的关心和心理上的支持。同样,成年子女也应这样对待他们的父母。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法定的,这种义务源于他们之间的特定身份关系,即使父母失去了监护资格,这一义务也不会被免除。换句话说,即使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被剥夺,他们仍有义务支付子女的抚养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

第三十七条 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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