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雯婷律师发布日期:2024-04-25 所属分类: 普法宣传 阅读量:16
李某和她的未婚夫马上要举行婚礼,便选择了一家知名的婚纱影楼来拍摄婚纱照。在签署合同之前,李女士详尽地了解了影楼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包括摄影、后期制作和照片交付等细节。影楼的工作人员向她郑重承诺,他们将提供卓越的拍摄服务,并在拍摄结束后交付所有原始底片。拍摄结束后,李某等待着她的婚纱照和原始底片。然而,在影楼交付照片时并没有向李某交付原始底片。李某便联系影楼,询问原始底片的情况。影楼答复:原始底片版权归影楼所有,不会交付给客户。
影楼不给底片的行为合法吗?李某又该如何维权呢?
律师说法:
影楼按照李某的要求对其提供摄影服务并交付照片和底片,李某向影楼支付报酬,双方构成承揽合同关系,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相关规定:从事摄影、摄像、冲印、光盘刻录的经营者,按照与消费者的约定提供服务后,应当将相关胶卷、底片、磁带、存储设备及其存储的数据资料交付消费者,并不得另行收取费用。因此,影楼不得拒绝交付底片。
底片作为拍摄作品的原件,即便底片交付给消费者,也不影响影楼享有照片的著作权,因此影楼不能以享有著作权为由占有底片,上述案例中,影楼的做法是不合法的。李某可以选择向消费者协会投诉,要求影楼交付底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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