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雯婷律师发布日期:2024-01-23 所属分类: 普法宣传 阅读量:27
配偶因欠款成了被执行人,法院会执行我俩名下的房产吗?这个房产是婚后买的,还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里面还有我的份额。
律师说法:
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被“查扣冻”。
申请执行人在执行阶段虽不能直接追加被执行人的配偶为被执行人,但可以将登记在双方名下或被执行人个人名下夫妻共同财产申请法院查封、扣押、冻结,法院在查封共有财产后,应及时通知共有人。但法院在执行时不能损害被执行人配偶的财产比例,同时若共有财产被拍卖,配偶可享有优先购买权。
若共同财产被单独登记在被执行人配偶名下的财产,债权人即申请执行人应当举证证明,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夫妻共同财产,由法院进行初审。
法律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2020年修正)
第十二条第一款
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
注:对本站有任何建议或者有法律咨询的公众均可致电:185 0298 16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