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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医疗费的鉴定

作者:张雯婷律师发布日期:2024-01-09 所属分类: 人身损害 阅读量:40

医疗费用是指为了帮助受到人身伤害的人恢复健康,在医疗诊治过程中所必需的费用。


在确定医疗费用的赔偿时,应以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为准。


一般来说,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为依据进行认定。在必要时,可以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如果在诉讼过程中,治疗尚未结束,除了已经治疗的费用外,对于尚需继续治疗的费用,经医疗机构证明或者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的,可以一次性支付。当然,如果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受害人在治疗结束后也可以另行起诉。


对于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需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选择在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如果根据医疗证明或鉴定结论确定这些费用是必然发生的,那么它们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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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名词标签: 人身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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