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雯婷律师发布日期:2024-03-17 所属分类: 人身损害 阅读量:19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影响交通事故造成的精神损害赔偿金浮动的因素有以下几点:
在侵权行为中,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是一个重要的考量因素,除非法律另有明确规定。如果事故责任人是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遭受身体伤害和精神痛苦,那么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应当大于因过失导致的事故。
同时,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如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也会对赔偿数额产生影响。例如,如果肇事者不仅撞倒了受害人,还对其身体进行了来回碾压,导致受害人死亡,这会给受害人家属带来极大的精神痛苦。因此,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也会相应增加。
此外,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也是决定赔偿数额的重要因素。例如,在车祸导致的残疾情况下,被鉴定为重度伤残的受害人所获得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原则上应当比一般伤残的受害人更多。
当然,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以及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也是需要考虑的因素。如果赔偿责任人确实经济困难,赔偿能力有限,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酌情适当下调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
最后,受诉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如果受诉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较高,那么受害人或其近亲属在相同情况下所获得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也应当相应增加。
综上所述,在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时,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以确保赔偿结果的公平合理。
注:对本站有任何建议或者有法律咨询的公众均可致电:185 0298 16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