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雯婷律师发布日期:2024-01-30 所属分类: 人身损害 阅读量:19
存放高度危险物的活动区域应当进行警示,若未经许可进入高度危险活动区域或高度危险物存放区域受到损害,管理人能够证明已经采取足够安全措施并尽到充分警示义务的,可以减轻或不承担责任。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四十三条
未经许可进入高度危险活动区域或者高度危险物存放区域受到损害,管理人能够证明已经采取足够安全措施并尽到充分警示义务的,可以减轻或者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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