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雯婷律师发布日期:2024-03-28 所属分类: 人身损害 阅读量:17
在特定条件下,若投保人因自己所有或管理的机动车发生事故而遭受伤亡,是有权获得交强险赔偿的。
要想获得交强险的赔偿,事故发生时,驾驶被保险车辆的驾驶人必须得到投保人的授权。如果事故是由未经投保人授权的人驾驶车辆造成的,例如车辆被盗或被擅自使用,交强险将不会进行赔偿。被允许的驾驶人可以包括租赁、借用车辆的人,与投保人存在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的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得到投保人许可的驾驶者。
值得注意的是,要想获得交强险的赔偿,事故发生时,投保人必须不在被保险车辆上。由于交强险是第三者责任险,仅针对被保险车辆车上的第三人因事故遭受的损害进行赔偿。因此,投保人只有在车外遭受损害时,才能作为车外第三人获得交强险的赔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四条 投保人允许的驾驶人驾驶机动车致使投保人遭受损害,当事人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投保人为本车上人员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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