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普法宣传

申请财产保全时,能否申请查询财产?

作者:张雯婷律师发布日期:2024-03-05 所属分类: 普法宣传 阅读量:22

律师解答:

      申请诉中保全时,可以向法院书面申请查询被保全人的财产

相关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修正)》

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依照本规定第十条第二款规定作出保全裁定的,在该裁定执行过程中,申请保全人可以向已经建立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的执行法院,书面申请通过该系统查询被保全人的财产。 

        申请保全人提出查询申请的,执行法院可以利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裁定保全的财产或者保全数额范围内的财产进行查询,并采取相应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 

       人民法院利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未查询到可供保全财产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保全人。


免责声明:本文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相关裁判文书整合,仅代表个人观点,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时效性不作任何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若有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文章中若涉及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请以最新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为准。

注:对本站有任何建议或者有法律咨询的公众均可致电:185 0298 1693

法律名词标签:
X

截屏,微信识别二维码

微信号:18502981693

(点击微信号复制,添加好友)

  打开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