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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抢救费用?

作者:张雯婷律师发布日期:2024-02-22 所属分类: 普法宣传 阅读量:20

律师解答:

        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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