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雯婷律师发布日期:2024-02-12 所属分类: 普法宣传 阅读量:16
律师解答: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注:对本站有任何建议或者有法律咨询的公众均可致电:185 0298 1693
上一篇:遗产管理人的职责
下一篇:什么是人格权?
国家法律援助中心免费法律咨询电话
民间借贷中,浅析“间接证据”的运用
申请强制执行过期了,怎么办?
婚纱摄影店不给底片,合法吗?
回到首页
联系电话
添加微信
律师简介
截屏,微信识别二维码
微信号:18502981693
(点击微信号复制,添加好友)
打开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