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雯婷律师发布日期:2024-01-29 所属分类: 普法宣传 阅读量:21
律师解答:西安律师事务所免费法律咨询,除法律援助案件外西安律师事务是不能免费咨询的。
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业务推广行为规则》(试行)第十条律师第八款之规定:律师、律师事务所进行业务推广时,不得有下列行为:(八)不收费或者减低收费(法律援助案件除外);
引用法条: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业务推广行为规则》(试行)
第十条律师、律师事务所进行业务推广时,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虚假、误导性或者夸大性宣传;
(二)与登记注册信息不一致;
(三)明示或者暗示与司法机关、政府机关、社会团体、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特殊关系;
(四)贬低其他律师事务所或者律师的;或与其他律师事务所、其他律师之间进行比较宣传;
(五)承诺办案结果;
(六)宣示胜诉率、赔偿额、标的额等可能使公众对律师、律师事务所产生不合理期望;
(七)明示或者暗示提供回扣或者其他利益;
(八)不收费或者减低收费(法律援助案件除外);
(九)未经客户许可发布的客户信息;
(十)与律师职业不相称的文字、图案、图片和视听资料;
(十一)在非履行律师协会任职职责的活动中使用律师协会任职的职务;
(十二)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外国国家名称等字样,或者未经同意使用国际组织、国家机关、政府组织、行业协会名称;
(十三)法律、法规、规章、行业规范规定的其他禁止性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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