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雯婷律师发布日期:2024-04-10 所属分类: 普法宣传 阅读量:16
房屋征收补偿主要有两种形式: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货币补偿是指由市、县级人民政府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市场评估价,向被征收人提供相应金额的补偿。而房屋产权调换则是由政府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与被征收房屋进行交换,同时计算两者的价值差额并进行结算。产权调换有两种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和面积标准产权置换。前者是根据法定程序评估被拆迁房屋的产权价值,再用新建房屋的产权进行等价置换;后者则是基于房屋建筑面积,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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