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雯婷律师发布日期:2024-04-04 所属分类: 普法宣传 阅读量:24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第八款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所以说业主对于小区内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情况,拥有充分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若小区内原本已配置监控设备,且这些设备属于业主共有财产,那么基于业主的知情权,小区内的业主完全有权在合法且合理的范围内,查看相关的监控视频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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