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雯婷律师发布日期:2024-03-28 所属分类: 普法宣传 阅读量:16
在被保险车辆肇事后逃逸的情况下,交强险并不能因此免除其保险责任。只要能够确定肇事逃逸车辆的身份,并且该车辆已按规定投保了交强险,那么交强险就必须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对于超出责任限额部分的赔偿,应由事故的责任人承担。这意味着,逃逸并不能成为逃避交强险赔偿责任的借口,保险公司必须依法履行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
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 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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