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雯婷律师发布日期:2024-02-09 所属分类: 普法宣传 阅读量:31
律师解答:
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
注:对本站有任何建议或者有法律咨询的公众均可致电:185 0298 1693
上一篇:什么是无因管理?
下一篇:居民小区电梯及公共广告收入归谁?